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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国防生投稿细则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2日 |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国防生投稿细则(暂定)

为鼓励我校国防生发挥特长,调动大家投稿积极性,使国防生网站所需稿件来源正规化、制度化、多样化,特制定如下投稿细则:

一、 来稿需思想健康,不得含有攻击党、军队、政府和社会主义的言论;

二、 围绕军旅文化、校园文化、课余文化生活等题材展开,反映国防生携笔从戎、投身国防的坚定理想信念;在校期间的军事训练生活、学习生活以及思想变化;参加国防生军事夏令营时的军队生活、思想感悟;反映已经入伍国防生的工作生活,所感所思;

三、 以优秀国防生、先进人物事迹为题材的文章,内容必须真实贴切,不虚夸,并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积极的典型引导作用;

四、 反映当代中国青年向往军营,热爱军营,渴望投身军营的主要思想潮流;

五、 展示西安交通大学国防生风采的新闻稿件,图片等;

六、 来稿必须为原创稿件,不得转抄、摘录已经在其他杂志、报刊、网站上公开发表过的文章(可以注明文章来源推荐),经发现来稿为抄袭作品,责任由投稿者自负,所投作品一律不予采用;

七、 来稿一经被录用将给予投稿者一定的稿酬。标准暂定为:一类稿件40元;二类稿件20元。稿件类别的评定由选培办公室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定期评选。录用后的稿件将在国防生网站(http://pla.xjtu.edu.cn/ )上发表,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来稿者。 经选培办推荐如能被中国军网(http://www.chinamil.com.cn/)转载,每篇稿件增发20元。

八、每篇稿件在录用后由选培办颁发录用证书。每学期末根据投稿者发表稿件的数量评出3名优秀通讯员,并颁发荣誉证书。

九、 国防生在校内外媒体发表关于我校国防生选拔培养内容的各类题材文章,需到办公室审核,投稿被录用后参照上述标准给予额外稿酬;

十、 投稿方式:

电子文档为主,手写稿亦可。

电子文档请发送到下面的邮箱里,手写稿统一交至选培办。

E-mail:guobaomin@mail.xjtu.edu.cn

十一、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西安交通大学选培办负责解释。

附则:录用稿件类别的评定,原则上以稿件字数为标准:

一类稿件:字数1500以上或长诗歌。

二类稿件:字数1500字以内及一般诗歌。

  •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数据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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