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防生报考(含推免) 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总部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现将西安交通大学国防生报考(含推免)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考地方院校只允许报考首批9所985院校,报考类别填“委托培养”,委托培养单位填“总装备部”;
2. 报考总装以外军队院校及所属科研单位,报考类别填“定向”,定向单位填“总装备部”,并签订“定向分配协议书”;
3. 具备推免资格的国防生不允许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4. 报考地方院校均须向报考院校及导师说明本人为“国防生”,报名时在“备用信息”栏注明“国防生”及保留资格年限(2年),未注明者不予录取。
驻校选培办
二〇〇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