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对国防生在学业、军政训练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成绩作为学年评选优秀国防生、推荐研究生和毕业分配等各项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综合成绩构成
国防生综合评分成绩主要由学分排名成绩、政教成绩、作训成绩及主任加分共四部分构成,即:
学年综合成绩=学分排名成绩×60%+政教成绩×20%+作训成绩×20%+主任加分;
二、学分排名成绩评定办法
依据所在专业的专业人数及全年学分排名,其中专业排名为学习成绩排名,学分排名成绩评定方法为:
学分排名成绩=(专业人数-专业排名)/专业人数×100。
三、政教成绩评定办法
1、政教成绩基础分为80分。
2、在内务卫生检查中,较差个人扣1分;优秀个人加1分。
3、对我校国防生宣传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国防生网站、国防生报纸、中国国防部网站等媒体投稿并被刊登者,视情况加1-5分/次(每人最高加5分) 。
4、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文艺类、科技类、体育类等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加1-5分/次,同类竞赛加分只取最高成绩,不重复记分。
5、担任营部骨干评分规定:营级骨干加10分;连级骨干加8分;副连级骨干加6分;排级骨干加3分。(军乐队队长、教导员为副营级骨干,副队长为连级骨干,声部长为排级骨干)
6、担任学生干部评分规定:在专业班级任班委、在书院或学院担任学生干部者,视具体情况加1-3分。此规定与营部骨干加分不冲突。
7、政教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参评国防生范围内各类奖项的资格。
四、作训成绩评定办法
1、作训成绩满分为100分。
2、军政训练考勤评分规定:早操迟到扣1分,事假扣1分,无故缺席扣2分;军政训练迟到扣2分,事假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病假不扣分,请病假者须提供医院证明,无证明的按缺席处理;课假不扣分,请课假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无证明的按缺席处理;军容风纪不符合规定者,每人扣1分。
3、集体活动考勤评分规定:按活动开始时间算,5分钟内以迟到计算,迟到超过5分钟者按缺席处理。迟到,扣2分;病假不扣分,请病假者须提供医院证明,无证明的按缺席处理;课假不扣分,请课假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无证明的按缺席处理;缺席者,扣5分。
4、作训成绩低于90分(东校区)的,取消参评国防生范围内各类奖项的资格。
5、西校区作训成绩部分:因大三、大四西校区国防生不出早操,其作训成绩满分为85,低于75分者不具有参评资格。
五、单项奖、优秀军乐手、优秀通讯员的评定办法
1、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及在国家级竞赛、国际竞赛中获奖者;发表专利,或以第三作者以上身份(包括第三作者)在核心期刊中发表论文者(必须为评定当年发表),均可获得单项奖。
2、优秀军乐手、优秀通讯员由各部推荐,考评小组根据学年综合表现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所有获奖人员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论文发表证明。
六、选培办提名、加分
选培办视个人综合表现,给予适当加分。对于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选培办可追加三等奖以上奖项名额。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选培办所有。
备注:2011、2012级优秀国防生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的总人数均占本年级总参评人数的10%;2010级优秀国防生一、二、三等奖总人数占本年级总参评人数的10%,优秀奖主要奖励对国防生集体贡献较大的个人。(由于2010级国防生是最后一次参加国防生大会,其政教成绩中附加入大四学年的骨干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