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精神,着眼国防现代化建设对新型军事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加强对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强化军人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良好的作风、促进国防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定。
一、模拟建制班、排、连、营是国防生管理的基本模式。
二、模拟建制班根据国防生专业、年级分布情况设置,指定或推选班长、副班长各一名;每三(四)个班建立模拟排,指定或推选排长各一名;每三(四)个排建立模拟连,指定或推选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副指导员)各一名;国防营由各级国防生管理骨干组成,下设学习部、训练部、宣传部、网络部、军乐队等职能部门,协助选培办具体落实全体国防生的军政教育训练、日常管理、考察考核和文化体育活动。各级骨干要从优秀国防生中产生,实行任职轮换制度,原则上每届任期一个学年,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时进行调整。
三、各级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每周轮换一次。营值班首长由营长、教导员、各级部长担任,连值班首长由各连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副指导员)担任,各连设立值日员一名。
四、营务会制度。每周日晚召开,由营部值班首长主持,选培办干事参加。主要人员有营部连以上骨干,重点讲评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组织讨论。
五、连务会制度。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由连值班首长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连务会通常包括分析学习情况、军政训练、行政管理和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布置工作。
六、排务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二次,由排长组织,班长、副班长参加。排务会内容主要是安排传达落实连务会有关事项,并对本排情况进行总结和部署。
七、班务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星期日晚点名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班务会内容为总结和安排学习、训练和日常管理,国防生个人汇报思想等。
八、全体国防生会议制度。每月或一个阶段召开一次,由选培办组织,全体国防生参加。内容主要是部署任务、传达上级精神,总结讲评工作、重大节日教育等。
九、考勤登记制度。国防生应按时参加选培办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国防生的日常考勤由营部统一组织安排,实行量化打分,按月向选培办汇总。
十、思想汇报制度。国防生个人每月在班务会汇报个人思想一次、每学期向排书面汇报一次。各班、排长要经常逐级汇报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立即汇报;在重大活动中,要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凡国防生个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比赛及其它活动,要建立登记汇报制度。
十一、政治学习制度。全体国防生的政治教育活动由选培办统一计划安排,国防生营具体负责落实。政治教育每月至少安排一次。
十二、国防生考核制度。选培办每学期到各学院了解一次国防生学习成绩,听取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意见;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各连的汇报(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各连每月听取各班排的汇报。选培办每学年对国防生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作风纪律、身体状况以及军政训练成绩等。
十三、优秀国防生评比制度。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国防生活动。评选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国防生评选细则》。
十四、内务卫生检查制度。各连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国防生内务卫生,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制度,组织开展评比活动。
一、作息时间。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军政集训时,严格遵守集训期间规定的时间作息。
二、早操和军政训练。国防生每周一至周五集中早操。早操时,国防生应按时在指定地点集合,以连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周日下午进行军政训练,由选培办统一组织。军政训练内容按照当年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实施。
三、上课。执行教学计划安排,按时上下课。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时,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请假。
五、请销假。国防生事假病假时,应填写国防生请假单,具体请销假制度按照《国防生手册》。
一、国防生进行军政教育集训时,按规定着军装。军服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严禁外借。
二、着军装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不得围围巾,不得外露腰带上系挂的钥匙和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首饰。
三、国防生头发应当整洁。男生不得留胡须;女生发辨不得过肩,不得烫发。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颜色。
四、非军政教育集训期间,着便服。便服应干净、整洁、得体,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脚,不得穿奇装异服。
一、国防生必须举止端正,语言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二、国防生应注意礼节礼貌。进入老师和领导办公室时应先喊“报告”或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在室内遇有老师或领导进入,应主动起立问好;在行进间遇有老师或领导,应主动问好,训练期间遇到首长应敬礼。
三、国防生参加集会、晚会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入座,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四、国防生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形象。不得嬉笑打闹和大声喧哗。
五、国防生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六、国防生不得购买、传看、浏览带有色情、暴力、反动、迷信和低级趣味的书刊、音像制品和互联网站。
八、男女交往,应举止得体。国防生在校期间不得结婚。
国防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情节严重予以退学处理,并按协议条款进行处罚。
(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受到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处罚者。
(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四)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拒不服从甲方和乙方毕业分配,或者与其他单位签订结业协议,经教育无效。
二、有下列条款取消国防生资格,按违约处理,上缴已发放国防奖学金本金,缴纳2-3倍规定国防奖学金的违约金。
(一)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取消国防生资格。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政训练,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
(四)经选培办诫勉谈话4次以上,仍不能达到培养要求的。
(五)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不合格,体检不符合军队要求,未能达到培养目标。
(六)经甲、乙双方考核鉴定,确认不合适继续作为军队干部培养对象。
(一)因不可抗外力、军政训练致伤,经一年治疗仍不能达到参军入伍基本条件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免收国防奖学金。
(二)因个人原因,体检不符合军队要求,取消国防生资格,上缴国防奖学金本金。
一、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在部队当年需求计划范围内按照组织分配和个人意愿相结合,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分配工作单位。
二、为鼓励国防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同时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国防生在毕业分配时,参考国防生毕业总评成绩分配工作单位。
三、国防生毕业总评按照《西安交大国防生综合评分办法》实施。毕业分配时,国防生分专业按照总评成绩高低,在上级下达的国防生分配计划内优先选择分配单位。
四、国防生毕业分配工作的程序为:总装政治部下达年度国防生分配计划、公示毕业国防生总评成绩、毕业国防生填写分配摸底调查表、形成毕业分配预案、总装政治部审批分配方案、分配派遣。
一、国防生应遵守学校《学生手册》的各项规定,《手册》与本办法有不同要求者,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