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现将2011年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着眼国防现代化和我军武器装备建设的需要,选拔培养政治强、学业精、作风正的新型军事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对象: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入学的电信类、仪器类、理学类、能动类本科生、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4)本科生、硕士生毕业时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周岁(以出生当年8月31日为计算基准);(5)身体健康,符合军队生长干部的有关体检标准(对视力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0日止。
五、选拔程序:选拔对象须先到选培办提出个人申请,经院(系)推荐、学校审查把关、选培办考核后,上报总部审批。选拔对象确定后,个人、学校、选培办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六、报名地点:选培办 地址:西6舍一楼西侧
选培办电话:82668684
联系人:朱干事
七、在校待遇:经选拔确定的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设立的国防奖学金,接受并完成必要的军政教育训练。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0元。
八、在校培养:经选拔确定的国防生,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军政训练任务的同时,利用寒暑假组织到总装部队参观见学和实践锻炼。国防生在培养期间实行全程筛选。学校和选培办进行跟踪考察,建立培养考核档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登记表》。
九、毕业待遇:学生毕业后,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职级待遇为:博士研究生一般定为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授予少校军衔;硕士研究生一般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授予上尉军衔;本科生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毕业后须按协议到军队工作。对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攻读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国防奖学金培养对象,经军队审核批准后,鼓励其以军队干部身份攻读本校或相关院校的硕士(博士)学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西安交通大学
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