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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高校在校国防生的选拔程序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30日 | 点击:

1、组织报名:在自愿的基础上,学生个人向所在院 (系)提出申请报名,并填写《国防生报名表》。可到选培办或在其网站咨询。2、院系推荐:院(系)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对其德才表现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3、考核筛选:选培办会同大学有关职能部门,对院(系)推荐的选拔对象逐个进行考核,确定预选对象。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觉悟、现实表现、入伍动机、学习成绩、特长爱好、身体条件、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形象气质、体魄状况、语言表现能力和管理素质潜力等。4、体格检查:对确定为预选对象的学生,集中组织一次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三总部[1997]后联字第2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5、组织军训: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在暑假期间组织参加军政训练。军政训练期间对预选对象作进一步的考察。6、上报审批:综合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国防生对象,并上报上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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